近日,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兰蔻奇迹香水的宣传语与嘉兰集团旗下美素佳人品牌的主打广告语如出一辙:一个是“你就是奇迹,法国兰蔻”兰蔻广告语撞车美素:有创意才能创造“奇迹”,一个是“我就是奇迹,美素佳人”,两句广告语犹如一对“双胞胎”。
其实,早在2010年,美素佳儿的主打广告词就是“我就是奇迹”。2011年初,美素佳儿还冠名赞助了浙江卫视的《世界达人秀》,品牌与节目的关联正是“我就是奇迹”。
据称,2005年兰蔻奇迹香水上市时的广告词为:“Miracle.so Magic!”因此,“谁是奇迹”这句话的版权归属就更加令人困惑了。
对此,北京东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认为兰蔻广告语撞车美素:有创意才能创造“奇迹”,除了广告词以外,两则广告在其他地方也应该类似,比如广告语气是否相同、预设场景是否相同等。如果以上要素都不相同,仅广告词相同,则不涉及版权,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过有意思的是,广告界口号碰撞的先例还有很多兰蔻广告语,比如百事可乐的口号是“新一代的选择”,创维电视的口号是“新一代,新选择”;爱多的口号是“好功夫”,步步高是“真功夫”,小霸王是“真好功夫”……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显然,一些品牌希望借助市场领导者的声誉为自己造势。通过使用这些已经为大众所熟知的口号,它们可以降低让市场接受它们的经济成本,并在短期内达到提升知名度的目的。然而,此举虽然在短期内能奏效,却无法帮助公司及其文化走得更远。
在化妆品广告行业,口号碰撞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网上的帖子《50年前的化妆品口号和现在惊人地相似》列举了现在国外化妆品口号和50年前的惊人相似之处,包括潘婷的“让头发更年轻”、玉兰油的“深层清洁肌肤”、可伶可俐的“早晨唤醒肌肤”等,都和半个世纪前的化妆品品牌的口号一模一样。
前不久,某时尚网站刊登了一篇名为《化妆品广告文案吐槽:创意太相似,让人难以区分》的文章,将那些创意和形式相似的化妆品广告文案分为五类。
1、带点的四字风格:如娇韵诗的“清透润白”、碧欧泉的“清透润白”、雅姿的“轻盈通透亮白”,真是够晃眼消费者的钛合金眼的。
2、深山古林:这里有法国孚日山脉的SPA矿泉水、太平洋3000米深的海底水、喜马拉雅冰川的雪水,仿佛不攀登世界最高的高山、潜入世界最深的海沟,就对不上消费者付出的钱。
3.科技先进:为了让肌肤再生,有利用基因修复、光学原理,甚至干细胞的产品,这款护肤品可以说是走在医学领域的最前沿了。
4. 奇花异草:所有没听说过的奇花异草,一一征用,越是陌生、越是稀奇古怪的,越容易研究出超强成分,反正越是稀有、越是珍贵,越容易骗得消费者掏钱。
5、一、二、三:自从倩碧首创了经典的三步骤以来兰蔻广告语,这种军队式的循序渐进的方法为化妆品广告指明了方向,从此风靡化妆品广告文案圈。
虽然有些讽刺,但却一针见血,发人深省。
当然,排除一些极端的刻意抄袭,我们认为更多的相似是因为英雄所见略同,无论是品牌方还是广告创作者都把握住了目标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市场脉搏,创作出了迎合相同目标群体的类似广告词。另外,不同的化妆品品牌和产品,情感诉求也大同小异,那些深入人心的东西,也是相通的。
但如何不断追求卓越,达到更高的境界,如何像八仙过海一样将“钻石恒久远”这句口号传播出去,就看他们的法力有多大,他们的境界和格局有多高了。